他们还查了几家村办企业和村里的收支总帐,发现:该村黄沙公司、板栗贸易公司、茧站、宾馆和车队等五家企业,年纯收为216.58万元,上交各种税金49.61万元,上交村管理费13.56万元,自留发展资金50万元,还有80万元不知到哪儿去了。而村里的帐目一塌糊涂,只见开支不见收入,负债高达569万元!
不仅如此,纪副书记一行还了解到高银山一伙其他大量的不法行为:利用“联防队”关、打、罚“不听话”的村民,肆意鱼肉百姓;垄断资源,欺行压市;组织赌博,卖淫嫖娼,敲诈勒索过往商人……那天,纪副书记就亲眼目睹了高红跃一伙欺压村民、强买强卖的不法行为。
鉴于问题十分严重,纪副书记和童扬商量后,迅速派专人赶到县里向方明书记作专题汇报,并请示下一步行动,因为县委曾有过一个不成文的惯例:对于全县“龙头村”、“红旗村”的问题的查处,须报请县委常委会才可开展行动。
但调查组在摸清大高家村基本情况的时候,却忽略了一个很关键的细节,致使后来案件的查处一再搁浅,并留下了无法弥补的缺憾。 纪副书记和童扬他们还不知道,县委常委会正在就县纪委调查大高家村一事召开专题会议。纪副书记派去的人没有找着方明书记,他这会儿正坐在县常委会议室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