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4月,日本参议院以多数赞成票通过了《 海洋基本法 》,根据这部法律,日本内阁成立了综合海洋政策本部,总理大臣担任本部长,内阁官房长官和海洋政策大臣担任副本部长,名义是对海洋进行“综合、一元化管理”,实则把目标瞄准东海划界、东海资源开发等敏感问题。
根据同时出台的《 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 》规定,日本国土交通大臣有权将海洋挖掘设施周围半径500米内范围设为“安全海域”,禁止未经许可的船舶进入,如船舶不听劝阻,海上保安厅可依法采取行动。该法律的实施,主要是防止中国船只进出日本主张的东海大陆架界线日本一侧,以保护日本在东海的海洋权益。当日本公司在此开采资源时,日本政府在开采船周围设定安全水域,防止他国的“干扰行为”。这些单方面法律的出台,限制了别国的船舶航行自由,使东海划界问题进一步复杂化。
2008 年 4 月,日本已经悄悄地将钓鱼列岛的领海基线划定,并正式提交联合国。为了对划定为日本领海基线的海岸低潮线进行保护,保障其主张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法律地位,2010年5月,日本政府又出台了《 低潮线保护和据点设施整备法 》,并划出了日本周边185个低潮线保护区,其中包括西端的钓鱼群岛(8个区)、南端的“冲之鸟岛” (14 个区)、东端的南鸟岛,规定不得在保护区进行海底开采、砂土挖掘、新建设施等作业。这些法案的出台为日本主张的钓鱼岛、“冲之鸟岛”等专属经济区和 200 海里外大陆架提供法律基础,特别是要使目前在“冲之鸟岛”建设的人工设施合法化,造成人工岛屿的既成事实,将日本的海洋扩张计划落到实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