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上,美国各州的司法机关都不希望FBI介入州内的事务,每当有需要FBI插手的案件发生,那么这些案件几乎都是大案、要案,而各州一旦请求FBI介入,那就意味着当地警局无力解决此案,甚至会影响各州司法机关的权威,这是各地警局所不想看到的。
联邦调查局从来不会顾及以上问题,在他们看来,一旦当地要求FBI介入,那就说明事态已经十分危急了,他们必须尽最大努力将案件破获,只有这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让民众获得安宁。
犯罪心理学家通过当地警方移交给FBI的案卷发现,凶手所选择的作案地点都经过了精挑细选。凶手会选择植被茂盛的“林径”作为作案现场,而且这些“林径”至少都在主干道1英里以外的地方。
选择这样的地点有两个好处:第一,人迹罕至,来这里的人要么是徒步旅行的爱好者,要么就是迷途的旅人;第二,这些地点道路狭窄,不仅汽车无法到达,而且也很难展开大范围的搜索,是凶手作案及隐藏罪证的天然屏障。
能够选择如此巧妙的作案地点,说明凶手对当地的地理情况十分了解,这就意味着凶手十有八九应该是一名当地人。犯罪心理学家还认为,凶手不可能是一位气质迷人而又相貌英俊的男性,重复捅刺和背后开枪以及突然袭击(也可以认为:旅行者都是身强体壮的人,所以凶手只有通过突然袭击的方式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)的作案方式暗示着凶手应该属于避世类型。